青年事務委員會第105次會議紀錄

日期 : 二零零七年十月四日(星期四)
時間 : 下午三時正
地點 : 灣仔修頓中心三十樓會議室

出席者  
   
李宗德先生, BBS, JP 主席
陳勇先生
盧平先生
方平先生
陳振彬先生, BBS, JP
羅仁禮先生
唐大威先生, MH
區廖淑貞博士
陳啟明先生
馬學嘉博士
陳俊濠先生
陳展霞女士
葉振都先生, MH
葉賜添先生
梁定宇先生
姚子樑先生
鄭惠卿女士
梁偉權先生
黎培榮先生
劉文君女士
耿春亞先生
唐智強先生 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
楊碧筠女士 勞工及福利局首席助理秘書長
廖李可期女士 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
溫啟良先生 教育統籌局首席教育主任
葉錦菁女士 秘書
 
未克出席者
 
陳永泰教授, JP
周全浩博士
曾潔雯博士
房依琳女士
何潔雲博士
李明逵先生, GBS
王維基先生
黃展翹女士 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
 
列席者
   
蔡西忍同學 「國際青年交流計劃2007-08」
英國交流團團員
黎少濱同學 「國際青年交流計劃2007-08」
英國交流團團員
尤曾家麗女士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
龍小清女士 民政事務局總行政主任
嚴許欣欣女士 民政事務局高級行政主任

一.

引言

1.1 主席歡迎委員及新任勞工及福利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楊碧筠女士出席會議。主席並歡迎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尤曾家麗女士出席是次會議,就議程《推廣奧運精神》與委員交流意見。

二.

通過上次會議紀錄

2.1 委員會通過上次會議紀錄。

   
三.

推廣奧運精神

3.1 香港作為2008年北京奧林匹克運動會其中一個協辦城市,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尤曾家麗女士歡迎委員就如何推廣奧運精神發表意見,集思廣益。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葉錦菁女士隨後向委員介紹民政事務局在推廣奧運精神的目標、策略及各項計劃,包括在奧運前後舉辦的相關慶祝活動,營造全民迎奧運的氣氛。有關的簡報詳見附件

3.2 就推廣奧運精神,委員的意見綜合如下:

陳勇先生

  • 由於成本效益高、社會認受性強,可借2008年北京奧運會及奧運精神為切入點,並融合青年發展及領袖培訓的概念,向青年人推廣國民教育。

方平先生

  • 可加強在電台及電視台的相關宣傳計劃。

葉振都先生

  • 「二零零八北京奧運馬術比賽香港基金」有助鼓勵香港市民迎接奧運會的來臨,營造奧運城市氣氛,應盡早公佈其撥款申請細則,以便團體可預先計劃相關活動。

盧平先生

  • 利用香港舉辦奧運馬術項目及結合奧運的義工計劃,以便推廣國民教育;透過市民的參與,建立香港是我家的精神。
  • 可借助電台、電視台的體育節目報導奧運義工活動及火炬傳送。
  • 可採用奧運歡樂跑的概念,與香港奧林匹克委員會舉辦奧運火炬跑,完成的參加者可獲頒發證書,從而帶動全民參與。

區廖淑貞博士

  • 可在全港運動場地擺放奧運宣傳品,以推廣奧運精神。
  • 由於申請擔任2008年北京奧運會義工人數眾多,若他們未能獲選,可邀請他們參與地區的奧運推廣工作。
  • 青年人充滿活力,可鼓勵專上學生積極參與奧運推廣工作。

陳展霞女士

  • 奧運理念遠超體育運動的層面,奧運精神包括拼搏、團結、和諧和友愛精神,在奧運宣傳推廣工作上應加入此四個元素。

姚子樑先生

  • 可在網絡上宣傳奧運推廣工作,以便接觸更多青年人。
  • 擴大青年人在奧運義工和迎接火炬的參與。
  • 教育局可在學校運動會推廣奧運精神。

梁偉權先生

  • 宣傳推廣的信息應融入日常生活中,令市民感受到奧運的氣氛;並可借用明星效應作推廣。
  • 可藉招募2008年北京奧運義工推廣奧運精神,如舉行奧運義工誓師大會,透過傳媒的報導,讓他們與市民分享參與奧運的感受。

鄭惠卿女士

  • 為引發市民的注意及興趣,可以互動形式宣傳推廣奧運精神,如在youth.gov.hk(一站式青年網站)增設與奧運有關的互動遊戲,及讓他們在網上提議/投票選出最喜愛的宣傳推廣方式。
  • 可於各區(例如在區內的社區會堂、室內體育館等)同一時間舉辦推廣活動,和提供賽事的轉播,讓居住偏遠地區的市民可參與。

陳振彬先生

  • 火炬接力跑於明年5月2日(星期五)舉行,由於當日非學校假期,教育局可考慮在行政措施上配合,以便推動全港學校共同參與,並鼓勵學校及地區團體在當日舉行相關活動,以增強氣氛。

耿春亞先生

  • 為加強宣傳,可考慮讓參與奧運推廣的青年團體使用香港奧運馬術項目的標誌。
  • 可考慮推出積分制以鼓勵青年人運動,如租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體育設施可獲取分數,累積指定分數可獲贈奧運紀念品。

陳啟明先生

  • 應重點推廣體育精神,包括拼搏、團結、和諧和友愛精神,及正面價值觀。

葉賜添先生

  • 為能將奧運精神帶入校園,期望政府能統籌涉及奧運知識產權問題,並提供相關指引及教材,以便學校更有效地向學生推廣奧運精神。
  • 建議安排在全港舉辦大型展覽,讓各學校的學生展示奧運專題研習的成果。
  • 期望所有學校及市民能參與奧運火炬跑,以便在全港帶起奧運氣氛。

黎培榮先生

  • 可考慮以「中國舉辦奧運是光榮」為主線開展宣傳工作。
  • 地區團體及機構舉辦奧運推廣活動時,亦面對知識產權問題,期望當局與有關方面磋商,解決問題及提供指引。

陳俊濠先生

  •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可考慮舉辦有關奧運的專題講座。
  • 可透過漫畫及網上小說連載吸引青年人參與奧運推廣工作。
  • 如青年發展中心設施能在奧運前啟用,可邀請世界各地的青年代表在奧運期間訪港,在青年發展中心就奧運精神的主題進行交流討論。

劉文君女士

  • 可邀請奧運義工申請者擔任推廣奧運精神的義工。

3.3 就委員的意見,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尤曾家麗女士的回應如下:

  • 當局將於短期內分別推出有關馬術及奧運的電視宣傳短片;並與旅遊發展局合作,製作相關宣傳短片於海外播放,推廣香港作為奧運協辦城市。

  • 待落實有關細則後,當局將會鼓勵社區參與推廣明年奧運會及馬術項目,鼓勵市民迎接奧運、營造奧運城市氣氛、增強社會凝聚力及推廣奧運精神。

  • 奧運與青年人息息相關,青年事務委員會可考慮揀選與奧運相關的主題,製作宣傳短片,如以奧運火炬為主題,闡明傳遞火炬的背後含意是傳遞友誼及和平的訊息;委員會亦可考慮揀選適當人選作為奧運大使。

  • 當局是以公私營合作模式推廣奧運,如城市裝置是由商界贊助。

  • 當局計劃舉辦全港性大型推廣活動,包括火炬接力跑、奧運文化廣場,旨在讓市民一起慶祝奧運,引起大眾對奧運會的興趣。火炬接力跑包括迎接奧運聖火儀式、起跑及閉幕儀式,以及在途中舉辦大型的公眾慶祝活動;學校可考慮在校內模擬火炬傳送,讓學生參與。奧運文化廣場包括現場表演及電視轉播奧運會的比賽項目。

  • 就奧運知識產權一事,只有奧運指定贊助商可使用奧運相關標誌。團體舉辦奧運推廣活動時要注意有關的知識產權事宜,可考慮尋求該些指定贊助商贊助活動,及避免隱性的宣傳廣告。就學校可否使用奧運相關標誌,以便在校內推廣奧運精神,民政事務局將作跟進。民政事務局並會跟進委員其他意見。

3.4 綜合委員意見,主席建議當局發出指引予學校及機構如何使用奧運標誌,以免侵犯知識產權。委員會亦可考慮舉辦活動或與教育局合作,從不同渠道推動青年人的參與。主席多謝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尤曾家麗女士出席會議。

(尤曾家麗女士、唐智強先生及盧平先生於此時離席。)

   
四.

續議事項

青年發展中心
(上次會議紀錄第6.1 – 6.28段。)

4.1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葉錦菁女士告知委員,青年發展中心的建築工程預計於二零零七年年底/二零零八年初完成,內部裝修會隨即進行。中心的各項設施預計於二零零八年中開始啟用。民政事務局正籌劃將中心的管理和服務進行招標,現正就草擬的招標文件諮詢有關的政策局及部門的意見。

   
五.

青年事務委員會轄下工作小組及專責小組進度報告
(文件YC/9/2007)

(a) 「青年高峰會議及青年論壇」工作小組

5.1委員得悉,青年高峰會議及青年論壇工作小組第一次會議已於9月6日舉行。工作小組認同青年高峰會議不需要每年舉行,可每兩年舉辦一次。今年的青年高峰會議延至明年才舉行,以便有充份時間作準備工作,並可在明年啟用的青年發展中心內舉行。工作小組一致同意青年論壇不宜以選舉模式進行,並需探討如何擴闊青年代表性。就提供平台讓青年人發聲,工作小組將進一步考慮以其他形式推行青年論壇的理念,如運用青年發展中心,作為青年人發表意見的平台。主席將於10月16日上午與地區青年論壇籌備委員會青年代表會面,告之工作小組的決定。若委員當日有空,希望他們一同出席是次的會面。

(b) 「青少年研究及資料庫」工作小組

5.2就「香港青少年的公民參與及社會網絡基準研究」的追蹤研究的工作計劃細則,委員得悉,承辦機構香港大學政策二十一有限公司正進行資料搜集的工作,及草擬調查問卷內容。預計承辦機構可於10月底完成問卷初稿,並提交予工作小組作討論。

(c) 「青年內地考察團資助計劃」工作小組

5.3委員得悉,由青年事務委員會及公民教育委員會成員組成的工作小組,於5月3日舉行會議,通過撥款資助169項活動計劃,包括148份單向往內地考察計劃及21份雙向交流計劃,總資助額約為1,000萬元,其中66項單向往內地考察計劃由華永會慈善捐款資助,有關資助額約為327萬元。秘書處已於5月中發信通知各申請機構其申請結果。工作小組將於11月舉行會議,商討有關2008-09年度「青年內地考察團資助計劃」的各項安排。

(d) 「國際青年交流計劃」工作小組

5.4 2007-08年度「國際青年交流計劃」的交流主題為環境保護。香港的青年代表分別於今年7月及8月前往英國及愛爾蘭進行交流活動,而英國及愛爾蘭的青年代表已於9月回訪香港。秘書處亦已經與新加坡方面達成協議,香港的青年代表將於今年12月下旬到訪新加坡,而新加坡的青年代表則於明年2月下旬回訪香港。工作小組將於稍後舉行會議,就2007-08年度的交流計劃作出檢討,並研究及制定有關2008-09年度交流計劃的各項安排。

(e) 制服團體工作小組

5.5 委員得悉,制服團體工作小組將於稍後舉行會議,以便研究在青年發展範疇上,加強與制服團體、少年警訊、香港青年獎勵計劃及義務工作發展局的協作。

(f) 「青年國民教育」工作小組

5.6 委員得悉,青年國民教育工作小組第一次會議已於9月28日舉行。委員認同國民教育的目的是提高青年人對國民身份的認同,最終培養出對國家及社會有承擔及貢獻的青年人。委員認為應先就提高青年人對國民身份的認同方面釐定目標,並探討適切的推行方式。委員建議以主題活動,例如奧運等大型體育活動作為切入點,透過舉辦與主題相關的活動推廣國民教育。工作小組並建議研究於明年啟用的青年發展中心如何配合推廣國民教育的工作。此外,工作小組認為青年事務委員會應作為向青年人推廣國民教育的倡導者,以及凝聚社會各界別共識的平台。工作小組亦會進一步探討與其他政府部門及不同青年團體在推廣國民教育工作方面的合作空間。


5.7主席建議,青年事務委員會可考慮每年選出一些核心價值觀在社會上推廣。

(g) 「國民教育」專責小組

5.8委員得悉,由公民教育委員會及青年事務委員會聯合組成的「國民教育專責小組」的工作進展如下:

(i) 國民教育電視宣傳短片:第四輯的「心繫家國」宣傳短片已於本年10月1日推出。其中3個單元(名為「香港香港人的公民素質」、「香港人的創意精神」及「香港的企業公民精神」)於是次會議上播放。
(ii) 「國旗.國徽.國歌」單張:為配合香港特區成立十周年紀念,秘書處已安排在單張加上紀念的標誌,並因應市民及學校師生對單張的需求安排加印單張,以廣發予市民大眾。現時單張的總印量達80萬份。

其他項目

(h) 2008年北京奧林匹克運動會義工招募事宜

5.9 有關2008年北京奧林匹克運動會在香港招募義工事宜,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葉錦菁女士告知委員,第一階段的招募工作已完成。她多謝委員擔任面試小組成員,揀選參加者,以協助民政事務局推薦合適的申請人予北京奧組委考慮。第二階段將於本年底舉行,葉女士呼籲委員屆時加入面試小組,協助揀選參加者。

(i) 青年事務委員會來年的工作目標

5.10 主席邀請委員就青年事務委員會未來的工作目標,提供意見。

5.11 劉文君女士建議仿傚「香港青年獎勵計劃」,聯同主辦機構,如制服團體,提供一些課外的學習機會,讓青年人參加。參加者在完成課程後,可獲主辦機構發出證書。

5.12 陳啟明先生認為應先確定委員會的定位,即以事工為主、政策倡議及協調為主、或是夥同其他不同組織,推廣青年發展工作為主。主席表示,有關的三個方向皆為委員會職權範圍內的工作。

5.13 馬學嘉博士認為應加強推廣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工作,並在青年事務上與不同政策局及委員會合作,以便多與青年人接觸。馬博士亦提出應該繼續進行青年研究,以便研究報告讓相關機構作為參考。她並建議重新檢視「青年約章」。

5.14 梁定宇先生不建議委員會以事工為主,委員會應加強其網絡,就青年事務上與不同機構交流經驗。

5.15 鄭惠卿女士亦認同應繼續進行青年研究。她認為應加強與青年人的溝通,及加強跨部門的合作。鄭女士建議委員會應多作倡導的角色。

5.16 葉振都先生認為委員會除了繼續推行其恆常工作外,今年及明兩年應加強推廣奧運精神。

5.17 黎培榮先生建議委員會可考慮塑造青年典範讓青年人學習。

5.18 姚子樑先生認為青年事務委員會應團結及推動有關持份者推廣青年發展的願景,並就青年事務作政策討論以便作出政策建議。他認為應從宏觀角度推動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工作。

5.19 區廖淑貞博士認為可從三個層面推行委員會的工作,分別為在政策層面上定立目標,從而構思計劃,最後推出活動。

5.20 主席建議秘書處及民政事務局可就委員會的建議作進一步研究。

   
六.

國際青年交流計劃2007 – 08

6.1 「國際青年交流計劃2007 – 08」英國交流團團員蔡西忍同學及黎少濱同學,向委員匯報他們在交流期間的見聞感受。交流團於今年7月14 – 28日,前往英國利物浦及Wirral作為期十五天的考察訪問。期間他們與當地青年人就「環境保護」的主題,以及文化及教育的課題進行討論及交流意見。他們亦參觀了利物浦及Wirral的市議會、教育部門、社區服務中心、體育及文化設施。他們並獲兩地的市長及教育部門官員接待,討論相關課題。他們亦入住接待家庭,體驗當地生活。

6.2 黎少濱同學表示,交流團代表將於10月內揀選一間中學舉辦分享會,向同學介紹青年事務委員會及國際青年交流計劃,並與同學分享他們在英國交流的經驗和得著。是次經驗加強他們的國際視野。他們謹代表其他團員感謝民政事務局及青年事務委員會給予他們這次難得機會,並感謝交流團顧問陳展霞女士及團長民政事務局吳家駒先生。

6.3 就環保的議題上,委員陳俊濠先生及梁定宇先生在8月23及24日,應澳門大學的邀請,出席泛珠三角青年座談會,主題是泛珠三角環境與保育,先生並擔任主講嘉賓。座談會的報告書將於稍後發放,並可望在來年的青年高峰會議上匯報。

   
七.

下次會議日期

7.1下次會議時間將於稍後通知委員。

7.2既無其他事項,會議於下午五時五十分結束。


青年事務委員會秘書處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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