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年事務委員會轄下工作小組及專責小組進度報告
(文件YC/9/2007)
(a) 「青年高峰會議及青年論壇」工作小組
5.1委員得悉,青年高峰會議及青年論壇工作小組第一次會議已於9月6日舉行。工作小組認同青年高峰會議不需要每年舉行,可每兩年舉辦一次。今年的青年高峰會議延至明年才舉行,以便有充份時間作準備工作,並可在明年啟用的青年發展中心內舉行。工作小組一致同意青年論壇不宜以選舉模式進行,並需探討如何擴闊青年代表性。就提供平台讓青年人發聲,工作小組將進一步考慮以其他形式推行青年論壇的理念,如運用青年發展中心,作為青年人發表意見的平台。主席將於10月16日上午與地區青年論壇籌備委員會青年代表會面,告之工作小組的決定。若委員當日有空,希望他們一同出席是次的會面。
(b) 「青少年研究及資料庫」工作小組
5.2就「香港青少年的公民參與及社會網絡基準研究」的追蹤研究的工作計劃細則,委員得悉,承辦機構香港大學政策二十一有限公司正進行資料搜集的工作,及草擬調查問卷內容。預計承辦機構可於10月底完成問卷初稿,並提交予工作小組作討論。
(c) 「青年內地考察團資助計劃」工作小組
5.3委員得悉,由青年事務委員會及公民教育委員會成員組成的工作小組,於5月3日舉行會議,通過撥款資助169項活動計劃,包括148份單向往內地考察計劃及21份雙向交流計劃,總資助額約為1,000萬元,其中66項單向往內地考察計劃由華永會慈善捐款資助,有關資助額約為327萬元。秘書處已於5月中發信通知各申請機構其申請結果。工作小組將於11月舉行會議,商討有關2008-09年度「青年內地考察團資助計劃」的各項安排。
(d) 「國際青年交流計劃」工作小組
5.4 2007-08年度「國際青年交流計劃」的交流主題為環境保護。香港的青年代表分別於今年7月及8月前往英國及愛爾蘭進行交流活動,而英國及愛爾蘭的青年代表已於9月回訪香港。秘書處亦已經與新加坡方面達成協議,香港的青年代表將於今年12月下旬到訪新加坡,而新加坡的青年代表則於明年2月下旬回訪香港。工作小組將於稍後舉行會議,就2007-08年度的交流計劃作出檢討,並研究及制定有關2008-09年度交流計劃的各項安排。
(e) 制服團體工作小組
5.5 委員得悉,制服團體工作小組將於稍後舉行會議,以便研究在青年發展範疇上,加強與制服團體、少年警訊、香港青年獎勵計劃及義務工作發展局的協作。
(f) 「青年國民教育」工作小組
5.6 委員得悉,青年國民教育工作小組第一次會議已於9月28日舉行。委員認同國民教育的目的是提高青年人對國民身份的認同,最終培養出對國家及社會有承擔及貢獻的青年人。委員認為應先就提高青年人對國民身份的認同方面釐定目標,並探討適切的推行方式。委員建議以主題活動,例如奧運等大型體育活動作為切入點,透過舉辦與主題相關的活動推廣國民教育。工作小組並建議研究於明年啟用的青年發展中心如何配合推廣國民教育的工作。此外,工作小組認為青年事務委員會應作為向青年人推廣國民教育的倡導者,以及凝聚社會各界別共識的平台。工作小組亦會進一步探討與其他政府部門及不同青年團體在推廣國民教育工作方面的合作空間。
5.7主席建議,青年事務委員會可考慮每年選出一些核心價值觀在社會上推廣。
(g) 「國民教育」專責小組
5.8委員得悉,由公民教育委員會及青年事務委員會聯合組成的「國民教育專責小組」的工作進展如下:
| (i) |
國民教育電視宣傳短片:第四輯的「心繫家國」宣傳短片已於本年10月1日推出。其中3個單元(名為「香港香港人的公民素質」、「香港人的創意精神」及「香港的企業公民精神」)於是次會議上播放。 |
| (ii) |
「國旗.國徽.國歌」單張:為配合香港特區成立十周年紀念,秘書處已安排在單張加上紀念的標誌,並因應市民及學校師生對單張的需求安排加印單張,以廣發予市民大眾。現時單張的總印量達80萬份。 |
其他項目
(h) 2008年北京奧林匹克運動會義工招募事宜
5.9 有關2008年北京奧林匹克運動會在香港招募義工事宜,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葉錦菁女士告知委員,第一階段的招募工作已完成。她多謝委員擔任面試小組成員,揀選參加者,以協助民政事務局推薦合適的申請人予北京奧組委考慮。第二階段將於本年底舉行,葉女士呼籲委員屆時加入面試小組,協助揀選參加者。
(i) 青年事務委員會來年的工作目標
5.10 主席邀請委員就青年事務委員會未來的工作目標,提供意見。
5.11 劉文君女士建議仿傚「香港青年獎勵計劃」,聯同主辦機構,如制服團體,提供一些課外的學習機會,讓青年人參加。參加者在完成課程後,可獲主辦機構發出證書。
5.12 陳啟明先生認為應先確定委員會的定位,即以事工為主、政策倡議及協調為主、或是夥同其他不同組織,推廣青年發展工作為主。主席表示,有關的三個方向皆為委員會職權範圍內的工作。
5.13 馬學嘉博士認為應加強推廣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工作,並在青年事務上與不同政策局及委員會合作,以便多與青年人接觸。馬博士亦提出應該繼續進行青年研究,以便研究報告讓相關機構作為參考。她並建議重新檢視「青年約章」。
5.14 梁定宇先生不建議委員會以事工為主,委員會應加強其網絡,就青年事務上與不同機構交流經驗。
5.15 鄭惠卿女士亦認同應繼續進行青年研究。她認為應加強與青年人的溝通,及加強跨部門的合作。鄭女士建議委員會應多作倡導的角色。
5.16 葉振都先生認為委員會除了繼續推行其恆常工作外,今年及明兩年應加強推廣奧運精神。
5.17 黎培榮先生建議委員會可考慮塑造青年典範讓青年人學習。
5.18 姚子樑先生認為青年事務委員會應團結及推動有關持份者推廣青年發展的願景,並就青年事務作政策討論以便作出政策建議。他認為應從宏觀角度推動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工作。
5.19 區廖淑貞博士認為可從三個層面推行委員會的工作,分別為在政策層面上定立目標,從而構思計劃,最後推出活動。
5.20 主席建議秘書處及民政事務局可就委員會的建議作進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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