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青年交流計劃

I.

目的

國際青年交流計劃的目的是給香港青年機會擴闊眼光及視野;與海外青少年交流意見及經驗;豐富人生經驗及鍛鍊思考能力。

II.

背景

國際青年交流計劃始於1979年,原名為英聯邦青年交流計劃。在1996年,計劃的範圍擴展至其他國家。亦自該年起改名為國際青年交流計劃。

III. 香港青年大使應該具備以下條件:
 
(i) 年歲介乎18-24;
(ii) 能操流利英語;
(iii) 具備良好的常識及學術背景;
(iv) 對中國文化有良好認識;
(v) 對香港有豐富的知識;
(vi) 有豐富的志願工作/社會服務經驗;
(vii) 持有效旅行証件。
IV.

招募青年大使

招募青年大使於每年一至二月期間進行。經各大學、大專院校、各區民政事務處、教育局、社會福利署及各制服團體提名,由甄選委員會選出的青年代表,會分派到不同的國家進行交流活動。這些國家的青年大使亦會回訪香港,由香港的青年大使負責接待。

國際青年交流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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