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青年交流计划

I.

目的

由民政事务局和青年事务委员会合办的国际青年交流计划的目的是给予香港青年去扩阔眼光及视野的机会;与海外青少年交流意见及经验;丰富人生经验及锻炼思考能力。

 
   
II.

背景

国际青年交流计划始于1979年,原名为英联邦青年交流计划。在1996年,计划的范围扩展至其他国家。亦自该年起改名为国际青年交流计划。

   
III. 香港青年大使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i) 年岁介乎18-24;
(ii) 能操流利英语;
(iii) 具备良好的常识及学术背景;
(iv) 对中国文化有良好认识;
(v) 对香港有丰富的知识;
(vi) 有丰富的志愿工作/社会服务经验;
(vii) 持有效旅行证件。
   
IV.

招募青年大使

招募青年大使于每年一至二月期间进行。经各大学、大专院校、各区民政事务处、教育局、社会福利署及各制服团体提名,由甄选委员会选出的青年代表,会分派到不同的国家进行交流活动。这些国家的青年大使亦会回访香港,由香港的青年大使负责接待。

国际青年交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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